东统党[2012]1号
江东区统计局科级职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各科室、局下属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科级干部第四轮竞聘上岗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活动的通知》(东组发〔2011〕33号)精神和《江东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局科级职位开展竞聘上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人尽其才、适人适岗的原则。
二、竞聘职位
(一)办公室(法规教育科)主任(副主任)1名;
(二)综合核算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副科长)1名;
(三)投资与工业科(能源统计科)科长(副科长)1名;
(四)服务业统计科科长(副科长)1名;
(五)普查中心主任(副主任)1名;
(六)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1名;
(七)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1名。
三、竞聘条件
参加竞聘人员为本局现在编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竞聘正科级职位,应担任副科级(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竞聘副科级职位,应担任科员(含事业专业技术助理级)以下职务3年以上。
(二)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四)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四、竞聘上岗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方案。包括竞聘职位、资格条件、操作程序、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在全局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动员大会上公布。
(二)推荐及报名。召集全局在职人员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同时一并进行年度干部考核、任期届满的科级干部述职、民主测评等,推荐结束后,进行个人自荐报名并填写个人竞聘岗位报名表,报名地点为书记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月9日。
(三)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和推荐人员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聘演说。组织竞聘者在全局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说,内容包括竞聘者对竞聘职位的认识,本人竞聘该职位的有利条件、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聘任职位的工作设想等,演说时间10分钟,同时接受临场提问。竞聘演说实行评委量化计分制,视演说者主题内容、语言表达、仪表风范、整体效果、临场答题情况打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评委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区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五)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由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自荐、演讲结果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测评工作由局党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测评竞聘者的德、勤、能、绩、廉等情况。在实施考察前先进行考察预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共同参与正科级干部的考察。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均采取量化计分制,满分各100分,分别按20%、50%计入总分。
(六)确定人选。根据竞聘者演说、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结果,由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公室主任拟聘任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七)决定聘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对拟聘任对象在局机关内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无影响其任职的情况反映,办理干部聘任手续,聘任期至2014年12月,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竞聘时间安排
(一)1月30日-2月3日:准备工作;
(二)2月6日-2月10日: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公布职位、民主推荐、个人自荐、报名情况汇总,资格审查;
(三)2月13-2月16日:演讲,民主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
(四)2月17-2月24日:决定拟聘任人员、公示、办理聘任手续、报组织部门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科级职位竞聘上岗工作,成立江东区统计局科级职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张春波同志任组长,丁柏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积极参与。科级职位竞聘上岗工作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局机关全体干部要积极参与竞聘工作,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纪律。要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竞聘上岗工作的民主监督,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渠道,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处理问题。
附件:
1、竞聘对象民主评议测评表;
2、竞聘对象演说情况评分表;
3、竞聘上岗报名表;
4、竞聘对象考评得分汇总表。
中共宁波市江东区统计局党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