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颁布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中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0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8日(星期六),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两门科目均合格者可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成绩合格的,其成绩在二年内有效。逾期成绩自行作废。
二、考试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规则的办法。为适应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答题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性题型。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应用题四种题型;《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三、报名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均可报名。其中:1、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2、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两类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三类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考一门(即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应当经两门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12日-5月31日
按照属地原则,由报考人员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份,小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江东区办证中心统计窗口(桑田路935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电话:87848742,联系人:黄虹霞。
附件:1、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二○一○年五月十日